引用第177楼昆仑中介于2021-04-29 20:05发表的 :
如果当地派出所能不辞辛劳、肯花精力和金钱,彻底查证当事人有无遗留的脚印、电瓶车的轮胎印停放在钓鱼处多少距离、鱼竿上的指纹是不是当事人的等等一系列证据,那么如果情况属实,这个案子倒是可以起到里程碑的作用。
一、如果当事人在网络上说的是假话,那么可以构成诽谤罪: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而且符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情节之“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的诽谤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二、如果天目湖人民政府诽谤楼主,有关责任人则也应该承担公众造谣的责任。
天目湖人民政府及上级人民政府在此事上应该做到“打击网络诽谤的同时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以平衡国家、社会、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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