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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飘洋过海来见你于2021-03-31 07:12发表的 :你格种人就是该!不做记!这次记住了吗?戴头盔是为了你的人身安全,不是挂车上的,更不是为了戴而戴!! (2021-03-31 07:12) V@v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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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狭路相逢勇者胜于2021-03-31 07:14发表的 :有头盔就要戴在头上 (2021-03-31 07:14) GcIDG`RX
引用 引用楼主溧阳青岛于2021-03-31 07:16发表的 :为了你的安全,为了保险公司的一份责任,忍忍吧! (2021-03-31 07:16) U~h'*nV&
引用 引用楼主直言.莫等闲于2021-03-31 07:17发表的 :记住了 (2021-03-31 07:17) -Ij&
引用 引用楼主新年快乐000于2021-03-31 07:13发表的 :这要是弄到公务员手上破了点皮就是...... (2021-03-31 07:13) #Km:}=
引用 引用楼主狭路相逢勇者胜于2021-03-31 07:19发表的 :好同志 (2021-03-31 07:19) Wl^R8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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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狭路相逢勇者胜于2021-03-31 07:28发表的 :我是说,知错就改还是好同志。 (2021-03-31 07:28) AZFWuP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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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直言.莫等闲于2021-03-31 07:30发表的 :不是,立马意识到了,还是错的,性质和偷抢杀人是一样的,路上没戴就是违法的。那位刚正不阿的警察先生原话。 (2021-03-31 07:30) 9$t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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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非洲小白脸于2021-03-31 07:44发表的 :去年在马路边上,亲眼所见一个小女孩因为没有带头盔,被辅警又拖又拽,嘴里口吐芬芳,那个小女孩当时就吓到了,不敢说话。可见极个别的辅警真的是态度恶劣,素质低下,害群之马。 (2021-03-31 07:44) .$OjUlzr-H
引用 引用楼主河山无疆于2021-03-31 07:45发表的 :你违法在先,交警查处在后,有违法事实,有法律依据没毛病。根据法律规定,执法权优先,存疑居后,如果认为执法过程有问题可以投诉,如果对行政处罚结果有异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你在论坛上这么攻击执法人员,建议以寻衅滋事追究你相关法律责任!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是撒泼打滚 .. (2021-03-31 07:45) |_xZ/DT
引用 引用楼主直言.莫等闲于2021-03-30 23:38发表的 :删就删了吧,是工商局那岗亭,我说出来心里舒服点,都是事实,无半字虚言。唉,做人真难,为了完成业绩,无所不能,辛苦了! (2021-03-30 23:38) !;xf>A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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