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上兴城管中队执法人员于2021年3月初巡查至溧阳市上兴镇分界村委江北村12号时,发现新建违建2处【分界村委江北村12号北侧、南侧各一处】。上兴城管执法队员按照相关程序向其核发《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责令其自行将违建房屋拆除,本着人性化执法的原则,督促当事人自拆,并多次上门做劝导工作。现当事人逾期未拆除违建房屋,上兴城管中队遂于2021年3月23日组织人员依法依规对违建进行了拆除。 'H8(=9O1d
下一步,上兴城管中队将继续加强拆违控违力度,对违建行为尽量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确保对新建违建“零容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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