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3月1日正式施行,高空抛物罪作为独立罪名施行的首日,溧阳法院就审理了首例高空抛物案件,被告人徐某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在该案的办理中,公安机关见疑不放、主动作为,通过多种侦查手段,固定证据,为案件的依法移送起诉提供了保障。2020年5月24日16时许,戴埠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戴埠西街一楼上有人吵架把菜刀扔下楼,非常危险。”
▲现场的菜刀,掉落的位置为群众通行的过道
民警到达现场后,一老太情绪激动地指着地上两把菜刀向民警表示刀是从该街道某栋楼的301室扔下来的。
▲从掉刀的现场抬头看,能看到后排楼房的顶楼走廊
通过询问报警人、走访附近群众,结合现场周边地形,民警分析,由于该房屋与报警人所住地方还隔着一座房子,从楼房不慎掉落的可能性很小,极有可能是故意往报警人方向扔的,随后便前往该301室了解情况。该屋住户徐某某虽然承认地上的两把菜刀是她的,但却一口咬定这两把菜刀是其在阳台修葺盆景时不慎掉落下去的,而非故意扔下去的。
▲徐某某称菜刀是其在阳台上修葺盆景时不慎掉落
两把菜刀到底是无意掉落还是故意扔下去的是该警情定性的关键。有群众反映称当时看到楼上有两个人打架,刀是打架过程中扔出来的,而徐某某的厨房间内勺子掉落在地,筷子也很凌乱,确实有争斗的痕迹,民警分析徐某某肯定隐瞒了实情,但徐某某却始终坚持家里就其一个人。
▲现场上散落着汤勺、筷子及刀筒,一片狼藉
到底案发时徐某某是一个人在家还是有其他人?如果还有其他人的话,这个人肯定知情。通过勘查现场、回访证人、查阅监控,民警发现案发前后有一男子与徐某某一起进了该栋楼的楼道,找到该男子后,其反映菜刀是徐某某故意从楼下扔下的。民警随即传唤徐某某到所,经审查,徐某某交代2020年5月24日16时左右,其因为口角与朋友王某某在家中厨房间附近发生争执,期间,徐某某手持一把黑色铁质菜刀,在对方夺刀时,徐某某为了不让对方夺到刀,故意把菜刀往楼下扔,后徐某某又拿到了一把不锈钢菜刀,被对方夺过去踩在了脚下,此时楼下公租房的住户发现有人朝楼下扔菜刀后开始惊叫、辱骂,徐某某听到后又捡起不锈钢菜刀故意往楼下公租房位置扔,严重威胁到当时在现场群众的人身安全。后徐某某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被依法移送起诉。
警方提醒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第一款:“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高空抛物害人害已,广大市民要学法懂法守法,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一旦发现有人高空抛物,一定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将依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