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四季有花”:您好! b-(UsY:
您反映的关于“违停被贴单”相关问题,现回复如下: o"ah\"#el
1、该违停贴单地点为燕湖路,该路段的两端路口都设置了全路段禁令标志,大队一直都对该路段的违停车辆进行管理。 y!6:
2、经过现场勘查,该区域主要功能为供行人通行,达不到施划汽车泊位的条件。 ,M/#Q6P0}
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城市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同时明确规定市、县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部分交通管理工作是城市管理职责范围之一。 va/4q+1GfH
为加强城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市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涉及占用城区人行道和公共广场停放的机动车辆信息,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采集并移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经审核确认属于违法停放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告知,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处理。”由此,城管部门对城区人行道板违法停车贴单行为,是城管部门履行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提醒和告知的部分交通管理工作。如果当事人对所告知的违法停车事实有异议,可以向交警部门进行陈述和核实。 MkNURy>n&
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7U[L\1zS
2021年2月5日 <Ec)m69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