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今年十月一日在红星美凯龙法恩莎卫浴购买浴室柜、智能马桶各一只,在收到货准备安装时发现许多质量问题,于发现问题第二日前去法恩莎卫浴门店协商,老板前一刻去我们家看柜子情况时答应:你们不要就退掉,我重新刷遍清漆随便卖!(当时在我家安装欧派晾衣架的师傅也有听到),在我们去店里和他们员工说的时候员工说不可能退,老板没说!当着他们面我们给他老板打电话老板不接 用红星美凯龙员工电话打他接了,他说:我不知道什么情况,我不晓得,让他们自己和门店处理!此刻我只想呵呵…
\ ;]{` 等我们回到家越想越生气,于是在溧阳论坛写了两贴想引起大家的关注也是想提醒大家在购买这些时一定要慎重切勿和我们一样上当吃亏!当发完贴看到大伙评论,有人提醒说:可以搜一下以前的贴,法恩莎已经被曝光多次,为什么还会去那家购买?!当时我还在想:不会这么倒霉吧?今早我特意搜了一下,原来有那么多售后不满!有那么多同样经历!有那么多不好的口碑!
MC,Qv9
m 为什么这样的事件频繁发生?
为什么有关部门都没有关注到?
为什么也没人去处理?
为什么做为消费者的我们就只能哑巴吃黄连?还是说这种都是小事?投诉只是走走形式?协商不了就不了了之?
zOMxg00 我 只能先投诉,再慢慢等待结果,不知道这结果是否会如我们所意。赚钱不容易,没人赚钱容易,五千块钱买个这样的柜子……,五千块钱又要存多久?!法恩莎赚钱咋这么容易?随便一个破柜子就没卖五千……
-,;w
oOG 下面是我搜百度搜到的资料,懂法律的帮我看看是不是这么回事,照这么回事我们是不是会胜利?
/'.gZo 商家最初认为样品家具是特价销售,不享受“三包”规定,这显然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三包”规定存在误区的。
f4AN"rW w (`g)` 除了真正有瑕疵的样品,有些样品家具以打折降价形式出售,这是商家价格促销手段,而并非真正的处理品,降价的原因与产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等无关,因此,“打折”“降价”“促销”的样品如果存在质量问题,同样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即消费者常说的“三包”规定。
/d6Rdl`w *XWu) >*o 但是,如果商家在出售样品家具前,已经明确告知消费者存在瑕疵,预先说明有怎样的问题,且消费者认可仍同意购买,双方达成约定的,则不适用上述的“三包”规定,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FsO-xG"@" 好好看看,这么多的评论、曝光!
KI#v<4C$P C4PT(cezR S]%,g%6i Xl2g Hh Ebj0
{ZL 1 Vc_jYO@ ECM#J28D 3)CIqN #E=8kbD7 i"
u|119 4?@#w>( |[5;
dt_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