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云南少数民族壮族的一位农村妇女严翠梅,十几年前经过他人介绍到江苏省溧阳市别桥镇后周小石桥梓村中组29号,2020年6月25日21:30在溧阳市后周玉华山窑厂上班途中受伤,导致右脚第三第四小趾断了,并且第三个已经被切除,受伤当时比较严重,被单位领导陈建平领导和一位司机师傅把我送到了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治疗,当时由于单位没给我交保险,就用了单位的的已经交了保险的员工杨茶芬名字给我挂号治疗一直到出院,导致我现在工伤鉴定不了,现在我需要病历清单打证明受伤的人是我,2021年1月6号上午去找单位拿这老板把材料扣病历清单,单位不给我,并且送我到医院拿别人名字给我挂号的陈建平厂长还说不认识我,天第下还有这样领导吗,你们扣这材料不给员工去证明,又不给解决,还有这样无理老板吗,材料你留着也没用,我拿去打个证明,这样对大家都是一个公平公正处理结果,请问这单位不给是另有企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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