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去年12月份,的一份装修合同(合同内容如下)。周某当时这要他反工修复后支付剩余款,芮某不但没有履行合同精神反而状告周某,在整过房屋装修过程中芮某反工三次,并反工到2020年5月30号左右,反工内容是瓷砖质量问题大面积瓷砖发白起空等,(芮某当庭说我二月份进住,在二月份中我的水电都没有接通,门都没有安装如何进住,在这个问题中周某提供了购买货物的材料证明,证明购物时间在7月份,证明周某进住时间为8月17号)在整过房屋装修中做工粗造,瓷砖还是脱落,瓷砖质量有破损,有斑块,最大达到10多公分,再开庭过程中周某向法院提交证据(照片和录像光盘)法官当庭说他不是专业人事,(瓷砖破损脱落斑块是不是要专家鉴定,哈哈无语,法官卖衣服有破损和色斑是否请专家,呵呵)。在合同中明确要求芮某提供合格产品,并提供合格产品说明书等资料,到判决书下达当事人收到判决书都没有提供产品合格证,周某在答辩状和庭审中均提到,再证据和事实面前还要什么理由去提及其它问题,我不明白如何判了报酬,分明是合同工程款哈哈,不细说了,请大家看看证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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