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婚礼遭遇侵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于法有据 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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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永久灭失或者毁损,受害人除了可以请求财产损害赔偿外,还可以请求人格利益受到损害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明确,“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婚礼对于结婚男女双方及家庭成员而言具有特定的纪念意义,对当事人具有重大感情价值和情感寄托,损毁或灭失具有不可挽回性。 Npq=jl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