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非常感谢大家对这件事情的关注,越多的人关注,舆论力量就愈大,可能起到的作用就愈大,这是我个人,及我们这个普通家庭并不能做到的。决定把上个帖子公布其实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因为它引起了我很多的思考,言论自由是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利,所以我希望大家关注这件事的同时,互相之间也不要有太多过激言语,我不是想在这里找寻理解,也不是想诉求什么,而是这一个多月来的经历促使我想去做这件勇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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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99OD=pxQ 其次,关于每个帖子我都看了,我也很感谢你们的回帖,没有回复任何帖子是因为上个帖子是写给相关政府部门的,在这个帖子里,可以尽情评论,因为这是写给每一个正在看的你的。
IeF keE x`Fjf/1T*m 我想用张雨绮在乘风破浪里成团时说的一段话来表达我做这件事的初衷,她说道:“我还要有特别独立的和敏锐的判断力,因为我要让我的孩子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有童话般美好的故事,还有诱骗、拐卖和无尽的人生意外。”
9l+{OA 8cm@a*2% 下面是我关于些许评论的回复:
jU=<r WxGSv#u 1、很多人可能会认为我和早教方只是简单的受害方和责任方,但在我眼里,我觉得我们以前更像是朋友。早教负责人的儿子是我初中隔壁同学,我儿子从2018年10月开始在那里上早教课,9月本来准备就读他母亲(也就是早教机构法人孙女士)负责的私立幼儿园,我儿子喜欢早教中心也喜欢他的同学,他在那里经历了很多成长,度过了许多愉快的时光。在我眼里我真的觉得以前的我们更像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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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Ye Eff\Aq{ 2、我不知道该用多少价值去衡量自己的孩子,我们从未“讹”过他们钱,我觉得没有在了解事情经过前,妄下这种结论有点不太妥当,有人会理解我,也有人不能理解我,这很正常,每个人的价值衡量标准是不一样的。但是“讹”这个词,最好没有十足把握之前慎用。摔伤之后我从未要求过看监控视频,因为我充分信任他们,我甚至跟我家人说,如果没有什么大问题,就不要去太过追究什么,小孩子还要一起读书一起成长,我也从未在治疗期间问他们要过任何费用,甚至在得知他们没有买意外保险之后还去咨询了农保报销,后得知这种情况并不可以走农保或我们自己给孩子买的商业保险。如果我很在意钱,我大可不必。
F6S~$< DFe;4BdC 3、这件事带给我的教训太多,我并不害怕帖子底下的任何评论,我也没有买任何的友军,这都不是我在意的点。负责人孙女士一直坚称是全权交给她儿子儿媳去负责的,却在当时决定是否要动手术时联系我,说要带我儿子去民间机构看(我没有录音,她在民警面前却否认了这个说法),在她儿子决定要来我家看我儿子时,当天下午联系我说因为园里园长临时有聚会,明天联系我(这个没有录音也再次否认),当时也曾在意外发生第二天打电话我公公说会来看我们,但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早教方没有一个人微信电话关心过我儿子,我不知道在他们眼里,这样的一个意外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存在,他们说以为是脱臼(当然这里我也没有录音),可我当时就及时告知了情况,8月31日那天,他们最后一次来我家也是第二次,我询问他们我儿子是怎样摔,没有人能把那短短的10秒监控(我儿子动手术前一天发给我的)说出个大概,然而我这个母亲已经看了不下百次。意外发生之后,没有人会去真的关心我的孩子,对他们而言只是这件事背后的价值衡量,可能也是从未真正思考过为何会有这样的事发生,不然我问他们的时候他们不至于什么也说不出来,只能告诉我责任是他们的。事情是不幸的,它发生了在我的孩子身上,他才3周岁没有,在法律上100%的责任都是他们的,所以,他们不思考,我替他们思考,因为我不想同样的事情再发生在第二个孩子身上,这种痛苦是无法感同身受的,这种代价也未免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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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qh@CE) 4、9月3日,是我们在意外发生后第一次来早教中心,当时负责人联系不上,我们等了半个小时,他们主动报了警才过来,那也是我在这个意外发生之后第一次见到孙园长,她否认了两次通话时她说过的话,他们说关心都是有微信记录的,甚至去我们家两次,是否录音我也不知道,反正我是没录。9月4日,是我们第二次去早教中心,也是他们主动报的警,在警察同志的帮忙下我第二次见到了孙园长,我重新当着众多家长的面问她两通电话里的话她是否说过,她承认了,但仍在坚持说她说的不是聚会的事而是别的事,在我走之前,我哭着对她说,事情发生到现在,你们是否真的是把小孩子放在利益前面,你们是否有思考过为何会有这样一个事情的发生,你们是否有想过把教具换掉,合理安排老师和小朋友的师资比,避免别的小朋友发生同样的意外,直到我离开,她会做的只是推脱自己身上的责任,所以当我把我儿子的骨折片子通过微信发给她时,她连一句答复都没有,更别说什么歉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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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j1kx$ ujgLJ77 5、9月5日,是我第一次报警,我想警察帮我取证事情发生那天的监控视频,老师也最好能做个笔录,我去了以后我也没任何吵闹,后来民警告诉我,民事纠纷他们不能取证,需要通过律师,当时在民警面前,负责人儿子说会尽全力配合我们,民警走后,我拿来U盘,他说监控在他老婆手机上,我拿着U盘坐在他老婆身边等,等了一会我就问她还要等多久,她当时拿起手机看了一下,然后告诉我,我们的监控只保存15天,15天以后就会被覆盖,那一刻我崩溃了,我不想过多强调原视频的完整性对于司法途径而言的重要性,我抱着我儿子痛哭起来,后来在办公室我指着她胸脯说,你明知道监控保存时效,你还做这样的事,她立马喊她老公拍视频,然后喊着好好说话不要动手,我回答她说,别说我指你,就算我打你,我都会为自己的事负责任,你们要把一个做母亲的逼到这份上,随后他们就报了警,民警赶到,她站在门口大声喊着,刚刚在办公室她(就是指我)推我指我还打我,我要求验伤,我当时笑了,是真的笑了,我喊她赶紧去验伤一刻别耽搁,验到了赶紧起诉我。这个当着警察的面都能污蔑我打了她的人,她跟我一般大,她女儿跟我儿子一般大,我曾经以为我们是朋友,我给了他们最大程度的信任,在明知监控时效却不曾想着保存全视频,我有何办法?我没有办法。我为何还要躲在后面,为何不站在最前面?如果这三天里受到打扰的家长和小朋友,我也很抱歉,但你问我,我真的不后悔自己的行为,也会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到底,从事教育工作的人能做到这样,我不是在为自己做这件事,法律会带给我儿子一个公正的判决。否认自己说过的话,张口就污蔑我打人,在我最后拿到的43秒视频里,我看见老师没有能在第一时间正确应急而是直接将我儿子拉起,后续视频也没有了,能否恢复也不得而知,一个起码的真相都不能完整给我,此时法律没有用,我作为一个母亲,一个消费者,凭什么不站出来?在这之前,我还拿他们一直当朋友,岂不是可笑至极!
vt]F U< }Ia 0"J4 这件事在之后会进入一个正常的司法程序,如果你非要问我,如何用金钱去衡量我儿子这样一个意外,别说10万、20万,再多钱也买不过,而且我们从未要求过要去私下解决。
H5nS%D ^m7~:=K7WG 最后也感谢城南派出所的四次出警,之后将不会对此事再回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言论自由,只要合法合理,但请不要扭曲我发贴的初衷。我作为我儿子的监护人,没能够为他选择一个安全的环境,确实是我作为母亲的失职,我也万般后悔,但是后悔还不如站出来,避免下一个类似的意外会发生。再次感谢大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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