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赵国栋总裁: IP ,.+:i
您好! ]g,lRG
我叫赵迪,籍贯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2006年12月入伍,2019年转业,专业为汽车驾驶,因服役12年,2019年11月6日根据国家规定被溧阳市人民政府安置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常州市溧阳支公司。 `\N]wlB2/b
在安置过程中,溧阳支公司首先不按照国家、政府的规定,把我的国家指令性央企工人编制欲改成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的名额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把我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正式合同欲改成三年制《劳动合同》;对此我表示不服,随后向溧阳市人民政府及退役军人事务局投诉,引起溧阳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在政府责令溧阳支公司严格依照《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的文件规定安置退役士官的情况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常州分公司才不得不于2020年5月27日与我签订正式合同,让成为企业的一名正式的员工,工号为内勤工号13211991,然后我的具体工作授权溧阳支公司给予分配;这样计算下来,从我拿介绍信到溧阳支公司报到与我正式签订合同,时间已经过去6个多月了,这还是一个爱国央企的所作所为吗? Jf_%<\ O
没想到的是,溧阳支公司在安置我具体工作及计算我薪金时,因我投诉过该公司,该公司领导狄某对此耿耿于怀,将我的内勤工种特改为外勤推销保险,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包括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我为此部分反映到溧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想到事务局领导帮我去溧阳支公司协商时,公司领导竟然当着事务局领导更加变本加厉,要求我只要在保险公司上班一日,不仅每日需按时打卡上下班,而且一辈子就不准做其它任何第二份有收益的事情(包括购买股票、投资亲朋好友公司等任何生意,哪怕穷的脱裤子,下班以后也不准兼职做苦力、送外卖、开滴滴等等正常劳动来补贴家用),这魄力把事务局领导整的茫然不知所措。试问一下,作为央企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真的是这样规定的吗? c<4F4k7
众所周知,从横向看,在我们本地区,溧阳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安置和我一样转业的士官共15名,除了我之外,其他14人都被安置到政府、银行、供电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每个退役士官当日到各单位报到当日上班,他们全年收入基本为10万元左右,平均8000元/月,而且各单位帮他们缴纳的公积金为基本为1500元左右,高的甚至达2000元以上(单位、个人各缴纳一半),而中国人寿帮我缴纳的仅为486元(单位、个人各缴纳一半)。 ?Vc0)
从纵向看,在我们本地区,溧阳市人民政府2017年9月,为解决2008-2016年期间自谋职业的转业士官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实际困难,给他们提供了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都达到4700元/月,年终奖金另算,而公积金缴纳基本为1200元/月左右(单位、个人各缴纳一半);另外,对部分因特殊情况不能就业的转业士官,无需上班,政府依然为他们缴纳五险一金,支付2000元以上/月的工资待遇(包括年终补助),直到退休为止。 9i=B
在此,我请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赵总裁看看,这难道就是作为世界五百强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对待一个为国奉献12年的中国退役军人的安置态度?这样一个待遇为2000元/月(包括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的卖保险职位是不是需要一个为国奉献12年后军人才能换来的(本地大多数保险公司哪怕无条件招纳60岁以上的老头老太卖保险,底薪都有1200元/月)?这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溧阳市支公司是不是太刁难、刻薄对待为国奉献12年的中国退役军人了?这难道就是作为央企承诺的“在党和国家政策指引下主动承担国防义务,每年按照新招录用工的5%招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方法? Dn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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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 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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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2019年度安置的转业士官:赵迪(18915xxxxx) Yw)Fbt^
2020年8月5日 aGK@)&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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