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文明城市建设,有效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我市城区道路中、重型货运车辆停放加强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重型货运车辆不得占用我市南山大道、宁杭高铁、中关村大道、史侯大道合围区域内的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道路(含上述3条道路及路内人行道板和绿化设施)停放。
二、中、重型货运车辆可就近选择在城东大型车辆停车场(南山大道凤凰东路路口东侧)、城西大型车辆停车场(104国道新昌加油站旁)停放。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在设有中、重型货运车辆禁止停放标志、标线的道路内停放的,由公安交警部门、城管执法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予以拖移并处罚。
四、本通告自2020年7月15日起执行。如有疑问,可向公安交警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咨询,咨询电话:519-68916502。
附:中、重型货运车辆停车严管区域图
溧阳市公安局
溧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