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轻轻的企盼的问一声,城乡差距怎么越来越大了!国家的的政策有关于农村房屋拆迁无政策无标准无公告通知就可以要求就动员签字拆迁动员吗?我是溧宁高速建设南渡段被动员拆迁第一户,而且是在三无情况下(无拆迁公告,无拆迁地块建设方面相关许可证,无相关拆迁方案和银行拆迁补偿安置相关规定)被要求签字拆迁动员的,我作为被拆家庭之主却没一点知情权?我不是政府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当然没你们了解得透彻,你们承认上述动员拆迁规定是合规合法吗?镇里是遵循市委关于溧宁公路南渡镇段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出台是2019年6月18号,要求并动员我签字拆迁在18年十一月份就开始了,南渡人难道真就是异类,不属于溧阳吗,凭什么不闻不顾的先按南渡最低房价货币安置后再出台该通知,真的黑,太黑了!镇里相关负责人也说了,政府的款项是根据安置协议需要的款项拨下来的,又为什么钱家圩先拿补偿再后才见通知呢?我支持政府拆迁,却被政府摆个乌龙!南渡生话水平特别低吗?同一修桥建路这国家,社会公益建设为什么你市政要用有色眼光看本质呢,你们比美国剥夺人权种族歧视问题更严重,在位不为民作主,这天也太黑了,差距也太大了,我没要求和天目湖一样,只是7.5万/人和32万/人 没老屋下的赤裸裸区别也太大了。镇政相关负责也也表示反映过了,当然是戏言,傻子会信?你们有何想法?还坦言,“网上的政策法律法规都是屁话'‘让我不可信,"律师的建议都为了赚拆迁户的钱",中国的法律不外乎人情,你们做为溧阳相关领导怎么会不懂法不近人情呢?抹杀了我被拆迁户的知情权,催残了我一颗红心,灰暗了南渡百姓(政府人员都在笑)的人性世界。我们南渡现在才见的这方面通知和湖南相关地方异曲同工,可湖南相关地方的拆迁签字奖励达6万,我们这五千,说多了都是辛酸泪,精神溃了,以前找我签字时我把我做大爷的权利丢了,我够格,够资本,那路起始唯我独家在该条路线中间,听说这路为了筹集资金才推迟到18年底动工的,依我们被动员补偿款的标准来看这条路可以提前五年开工建设,这钱哪去了?钱都去哪了? [1kQ-K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