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v=* &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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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NMg+Lt8v
小区的道路、绿地以及建筑区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C{$Gu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小区内地上停车场是否收取费用由业主委员会确定。物业公司不得单方面收取费用。 IN8G4\r
停放车辆占用一定的土地面积,因此需要支付相应的土地使用费,同时停车场往往需要有人专业管理,保护停放汽车的安全,与车主形成一种保管合同关系,车主需要支付保管费用。停车费中土地使用费部分,应该支付给土地的所有者,也就是享有车场土地使用权的人或单位。而停车费中的保管费用部分,则应该支付给对停放车辆进行保管的人或单位。但小区物业既没有提供场地,也没有为车辆提供保管服务,额外收取停车费,就显得十分不合理。 =Gv*yR*]t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chF/H
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