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96楼男子汉于2020-04-04 11:21发表的 :
c[?&;# feV 我镇综合巡查小组于2017年12月巡查中发现,分界村村民蔡东升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分界村江北组村基南侧农用地3.2亩建设农庄。巡查小组工作人员当场对其行为进行劝阻,并通知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貌。后在巡查中发现其仍在建设,镇综合巡查小组又于2018年1月2日对其发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溧兴政字〔2018〕第1号),要求其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貌。后经多次协调,但蔡东升仍拒绝执行。为此,我镇于2019年7月19日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对其违法建设进行拆除,下步将组织复耕恢复农用地。
r6+IJxUd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支持与监督,对此答复如有疑问可拨打上兴城管中队电话:0519—87737097和上兴国土所电话:0519-87739899。
^$8WV&5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