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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4日上午,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通过网络远程视频方式,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结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被告人王某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该案系常州市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刑事案件。 E6zP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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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月24日24时起,江苏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根据工作部署,开展新冠肺炎疫情接触人员全面排查工作。王某某及家人于2020年1月29日从福建省自驾,途径浙江省温州市等地返回常州市,未主动向社区报告也未自行居家隔离。所在的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告知居家隔离要求,王某某因居家隔离的起算日期与社区工作人员发生分歧并产生争吵,拒绝张贴居家隔离告示单。当日晚,派出所民警至王某某住处,就居家隔离事项进行沟通。王某某未佩戴口罩,民警提醒其佩戴口罩后再沟通,王某某拒不配合,抢夺民警手中的手电,同时口咬民警左手小臂,后王某某被民警当场制服。 FM7`q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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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王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考虑其认罪态度、悔罪表现,最终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gux?P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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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人员聚集,承办法官、书记员、公诉人、被告人、法律援助律师在不同地点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完成庭审。 F?t;b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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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中,社会公众通过扫描二维码观看同步直播,多名区人大代表也对该案进行了线上观摩和评议,取得了较好的法治教育效果与社会宣传效果。 *,28@_E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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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人大代表在线旁听感悟: 8RQv
赵昊代表: $laUkD#vz
组织人大代表旁听“线上庭审”是人大开展“三百”活动的一种新形式和新路径,让公众零距离感受司法公平正义,进一步增强了法院审判的透明度,有效助推了阳光审判。 [Y.=bf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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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舒代表: GP;N1/=
疫情当前,每个人都有配合、支持疫情防控的责任,两高两部专门出台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被告人目无法纪、顶风作案、逞强耍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可谓罚当其罪。 ^I)+u>f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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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霞代表: {W HK|l
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适当,充分维护了法律尊严,彰显了司法公正。 28v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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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玛娳代表: 45&Rl,2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第一次以这种方式参与收看法庭审判,形式新颖。此次进行网络视频庭审,为非常时期保障“涉疫”案件审判质效提供了绿色通道。 wo;OkJK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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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仁山代表: d.HcO^
此次特殊庭审,程序层次分明,疫情防控到位。主审法官语言、仪表规范,驾驭庭审能力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庭审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整个审判过程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和尊严。 ^PU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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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士南代表: ]^,! ;do
本案作为我区首例“涉疫”刑事案件直播庭审,在非常时期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和依法从快从严惩治违法犯罪的威慑作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E6z&pM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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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丽娟代表: qae|?z
基于疫情期间,采取线上庭审,做到了防控庭审两不误,也让我们在庭外通过视频了解了庭审的流程,体验了法律的尊严。建议进一步加大犯罪打击力度,更好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