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简要情况向论坛坛友汇报如下: '[Z.\
2019年10月17日17时40分许,本人驾驶小型汽车从嘉丰壹号公馆停车场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壹号公馆拐角处时与车牌号为苏DDU833溧阳市公安局保安公司押运车相遇。本人见押运车故将车行驶至已经停靠路边白色江铃全顺商务车边上(第二张照片)留出一个可以通行的车道予以避让。但是押运车就停车一直从17时10分许一直停到17时42分许不走,而且车辆不熄火。我个人认为我驾驶社会普通车辆,遇公安局的车辆也属应该的,但是留出了一个可以通行的车道让押运车先走不说什么高大的话吧,也说的过去。但是估计押运车仗着自己是特权车,不能有车辆阻碍行驶。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Jk,}3Cr/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H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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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溧阳市公安局保安公司押运车悬挂溧阳市公安局行政车辆号牌,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 V2BsvR`
2、溧阳市公安局保安公司押运车汽油费虽然是财政开支,但是也经不起这么浪费吧。为此溧阳市公安局保安公司押运车是不是应该…… 2X|nPhNi
3、溧阳市公安局保安公司押运车是不是有指定的路线,还是可以随便路段行驶可以从育才路穿过一号公馆停车场到罗湾路?今天驾驶苏DDU的司机是不是违反了行驶路线规定? ],w+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