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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9-29 18:15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9月29日上午,溧阳市民宣国才、朱旭坤等四人来到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该院赠送一面写有“不忘检察初心、践行神圣使命”的锦旗,感谢市检察院依法抗诉,公正执法,为民维权、伸张正义。 65VTKlDD 此事缘起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2012年12月,因农业银行债务问题,在常州市人民法院拍卖溧阳市振东水泥有限公司资产期间,该公司为达到资产少拍卖,故意采取虚假手段,制造约100名职工起诉本公司追索劳动报酬120余万元的虚假诉讼案件约100个,使溧阳市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26日作出(2013)溧埭民初字第581号民事调解书(约100份),骗取常州市人民法院减少支付拍卖款120余万元,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_mER` 2018年7月,该案的受害人宣国才、朱旭坤在信访过程中,在常州中级人民法院调取诉讼档案时发现这一问题,立即向溧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举报。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对此非常重视,经依法审查后认定举报属实,立即以溧阳市人民法院(2013)溧埭民初字第581号民事调解书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系伪造,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提请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抗诉。 !)CY\c4}d> 2018年11月7日,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常检民(行)监【2018】32040000130号民事(行政)抗诉书,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018年12月11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苏04民抗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本案指令溧阳市人民法院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f3^qO
9R 该案抗诉成功,体现了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们不忘初心,牢记立检为公的检察使命、恪守执法为民的检察本色,对民事诉讼活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 SUIu.4Mz O_GHv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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