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zgx”您好: yn/rW$
您发帖反映的郑国霞女士于2019年8月17日在社渚镇环镇南路处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我镇已获悉。我镇对郑国霞和其儿子身体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我镇于2019年8月23日、28日、9月9日分别与其进行了沟通,因其涉及的身体伤害还需后期美容费用和交通责任取证认定工作,暂没有办法及时处理,我镇承诺,将积极配合相关取证工作,通过政府律师顾问介入,拿出合理的处理方案,如双方调解不成,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我镇将按对应所承担责任比例,追究各参建单位主体责任,按法律法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到位。 th&[Nt7
最后,再次对此次交通事故对郑国霞家庭造成的伤害表示歉意,下步,我镇将督促相关部门,以此次安全事故为教训,举一反三,加强所有在建项目安全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快处置,从而杜绝此类安全事故发生。 E,f>1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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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社渚镇人民政府 Xt'sQ}
2019年9月19日 ~R@Nd~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