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4日,我们夫妻在中介的见证下,买了一套海棠花园6幢一单元1101的房屋,房东是张跃东、俞霞夫妻,我们和他们签订了协议,先预先430000元钱(包括定金50000元),过户时间为8月30日前,9月30日前腾空交房。 C}huU
8月30前,我们夫妻及中介方依约打电话给他们,结果张跃东以在外为由避而不见,最后才知道,张跃东、余霞自己早在2018年5月18日就把这套房子抵押给了他人(贾理想),涉嫌隐瞒欺骗。 *+M#D^qo
我们夫妻是外地人,他们是本地人,虽然他们涉嫌欺骗了我们,我们也只好忍气吞声,既然过不了户,也就提出退钱算了,也没让他们承担违约责任,没想到他们夫妻连房款也不肯退,实在令人气愤;最后,我们只好于2018年10月8日向溧阳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他们归还我们的购房款。 uw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