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88楼丰园物业于2019-09-02 12:22发表的 :
HnpGPGz@F kC#;j=K? 尊敬的 “我是你大爷11”网民:您好!
gF:wdcO 您所反映的本小区1.1元/平米月的收费标准,是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之规定,前期物业管理由建设单位按发改委核定的物业服务标准和价格与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书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根据前期物业合同约定的发改委核价标准收取物业费的,并无违规之处。
A^m hPBT_ 至于消火栓上和管道井里的杂物,我们已于7月份清理,小区绿化还未交接,我们会继续跟开发商沟通,改善小区绿化。绿化带的零散垃圾,已在上周巡查保洁中及时清理。对于外挂的窗扇,在上月19号的保安巡查中已发现,因业主留的两个电话都联系不上,不得不于20日在该业主门上张贴提示,但仍没有联系上改户业主,现物业工作人员已将窗扇取下,先消除安全隐患,等联系上业主后在做安装,以保证小区外观统一。感谢您及时指出我们小区物业服务的不足之处,如有疑问可随时拨打热线电话:87923320,87203320
0(..]\p^d ——丰园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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