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听当事人说的了解这事好像是应该2017年的大年三十的事吧,你爸身体好像不太好,长年因在床上渡过,因皇仑南航工程拆迁,你父母为了支持政府迀拆工作,也想让你兄弟俩能选好一点的房子,所以想早日腾出房屋,把房子交给拆迁办,但因你爸身体的原因,别人都不原意把房屋租给你父母,你父母实在无奈,但又不想麻烦政府,就在争的你哥的舅子的同意,搬到他那鱼塘上去住了,可鱼塘的条件也十分差,想找个做饭的地方都没有,于是妈想搭个小屋,就到皇仑村上跟左邻右舍要一点堆在房屋边上闲置的砖,这些砖在评估的时候也不属于补偿的范围内的附着物,在争的物主的同意后,你妈就叫你哥去用三轮车拉回去,别人看到你哥拉砖,问清原因后也就主动叫你哥去拉他们哥门口堆在那的砖,因为那些砖都不属于补偿范围内的,也不附合补偿规定,所以物主也顺手做个好人,办个好事。就在那年三十那天,他去拉自己组长狄旭东送给他的砖,他用电瓶三轮车装砖时可就在被拆除队的那父子俩看见了,就跑上去把他车钥匙拔了,不让走。说皇仑上的东西他都买下来了,都归他所有。(不知村上还有哪些东西该不属于他)只要屋主没带走的东西就都是他的。在这种情况下,他被逼的无奈,就主动说用钱向他父子俩买别给送给他自己的砖,可还是不行,于是他就想到能为讲公正,为民办实事的110了,请公安警察来给个公正,可拆除队的人见他报警心里不爽,就上去把他按倒在地,父子就坐在他身上,并打他,他想起身,就就是动荡不得,直到110来父子俩还把他按倒在地上(110可见证),见110的人来后,那拆除队的老板说腿断了,你哥也不知怎么回事,110也就把个他们带回到城南派出所做笔录了,也正因是年三十,你哥也就在晚上十二点左右回家了,派出所说要待拆除队老板的腿看好了再处理,如今拆除队老板腿好了,就叫双去去处理此案,拆除队老板要被打者赔十六万元,其中包括医药费、务工费等等,你哥听到对方开口要十六万没法接受,双方也就协调不成功。派出所也就把你哥(受害者:被打者)先关起来,你哥也服从派出所的指挥去了,可问题是受害者(被打者)关起来了,打人者(拆除队父子两人)却不用关起来。 Z 6^AO=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