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安局不予立案申请复议机关
来源:华律网整理2018-02-0916003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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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况。那么立案是什么?立案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一种诉讼活动。万州律师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对公安局不予立案不服该怎么办?
一、申请复议。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
二、申请复核 。
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
三、向检察院投诉。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检察院有权利要求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院的通知后七日以内,对不予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回复人民检察院。四、拒绝自诉 。公安机关以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到法院自诉为由不予立案的。被害人坚持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五、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检察院不予起诉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申请复议机关是哪个?
可以去人们检察院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且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同时人民检察院也应当采取措施,依法对通知立案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
这里小编提醒您,一般公安机关在受理刑事案件报案之后会在七天之内根据具体的情况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来决定是否立案。所以在得知立案失败,需要赶快申请复议,时间越长越复杂。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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