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27楼市场监督管理于2019-04-08 09:05发表的 :
;TV'PJ 蒙奇.D.silence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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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您在溧阳论坛发帖反映的“西大街新华书店门口停车买本书就必须付五块钱停车费吗”一事,我局执法人员于2019年4月3日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j&[3Be'pQ 经查,人民电影院门口停车场现由“溧阳市溧城欧代勤停车场”负责管理和收费,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根据《溧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溧政办发(2007)21号)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基准计次收费标准为“室外停车场小型车5元/次•辆”。该停车场对小型车收取5元/次•辆的停车费,没有违反上述文件规定。
J'&B:PZObB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公示。经现场查看,该停车场在收费现场放置有收费公示牌,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了公示。
!/Bw,y ri< 针对您反映的收费人员服务态度较差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约谈了该停车场负责人,要求其对收费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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