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楼主溧阳市中医医院于2019-03-26 16:36发表的 关于高某某死亡的情况说明 :
zk[%YG& 关于高某某死亡的情况说明
尊敬的论坛网友:
针对近日大家对我院的广泛关注,现将患者高某某在我院的诊疗过程及事件处理经过说明如下:
患者高根娣,女,55岁,溧阳人。2019年3月19日“因畏寒发热,全身肌肉酸痛,乏力纳差”至溧城镇卫生院诊治,输液两天后症状未见缓解。
3月21日,因“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数次,头晕”至溧阳市中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查血常规、头胸CT后,以“发热待查”予抗感染、抗炎、解痉止痛等对症治疗后仍有发热。
3月22日,以“1.发热待查: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肺部感染?泌尿系感染?2.高血压病”收住急诊科病房。入院时测体温39.7℃,乏力明显,肌肉酸痛,胃脘部不适,有恶心感,予抗病毒、清热解毒、抑酸护胃、退热及补液支持治疗。
3月23日,查房时患者诉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查体上腹部压痛,经全腹CT、血尿淀粉酶检查提示胰腺炎,即请消化科会诊,考虑急性胰腺炎可能。根据会诊意见,予禁食禁水,记24小时尿量,抗感染,抑制胰酶分泌,抑酸护胃。患者当日仍有发热,热峰较前下降,时有恶心感,血压、心率、氧饱和度正常范围内。
3月24日,凌晨0:50左右,患者于床边坐位排便时突然出现四肢厥冷,牙关紧闭,口吐白沫,呼之不应,指末梢测心率、氧饱和度测不出,血压测不出,脉搏不可触及,自主呼吸存在,颈动脉搏动存在,双侧瞳孔直径0.45cm,对光反射消失,立即予快速补液支持、吸氧、心电监护,麻醉科气管插管抢救。复苏后立即转入重症监护病房,至13:40分抢救无效,宣告死亡。
患者猝死事件发生后,医院医患沟通办负责人于当日下午即与家属进行了沟通,家属对患者死因提出质疑,认为医院在整个治疗过程中负有诸多责任。
3月25日,医患双方在溧阳市医患调处中心进行了首次调解沟通,告知了尸解要求、纠纷处理途径及调处纠纷的原则、方式等相关内容。
3月26日上午,医院医患沟通办负责人、分管院长、溧阳市卫健局医政科领导,与家属进行反复的沟通和交流后,患方决定放弃尸解,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进行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维护患方的权益。
我院对患方痛失亲人的遭遇深表同情,并尊重和感谢患方理性、合法维权。院方表示对应该承担的责任绝不推诿。作为负责任的公立医院,我院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江苏省中医院溧阳分院
溧 阳 市 中 医 医 院
2019年3月26日
mxYsP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