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我市出台《溧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正式下达烟花爆竹禁放令。从3月1日起,市区东至城东大道,南至高铁沿线,西至G233国道、奥体大道,北至芜申运河所形成的闭环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以外,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交通枢纽、人群密集场所等10大类重点地区也全面禁放。
近年来,随着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不断提高,人们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空气污染、噪音污染、火灾和伤害事故等反响强烈,要求从严控制燃放的呼声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禁放烟花爆竹。
2月2日,我市通过多种途径发布《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的通告》,明确了禁放时间、禁放区域、禁放地点。一石激起千层浪。网民们纷纷跟帖发表自己的看法,七成以上跟帖者都表示支持和赞同。网友“喜乐王旭彬”说:“禁放是好事,燃放爆竹是陋习,从治理环境上和人居安全上都应当禁止燃放爆竹,支持政府这样的文明理念。”网友“邓先生”说:“好,早该这样了。”市民张正荣告诉记者,因为传统习俗以及孩子喜欢,他们每年过年都要购买并燃放很多烟花爆竹,不仅是金钱上的浪费,还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对环境也造成了污染,每年大年初一那天,空气里到处都是火药的味道,窗户都不能开。他说,禁放对大家都是一件好事,以后过春节,空气质量肯定会好很多。对于此次全面禁放,环卫工人王凤仙表示要点个大大的“赞”。她说,每年春节,因为燃放烟花爆竹,他们的工作量比平时要增加很多,而且很多“燃放过”的烟花爆竹在清扫过程中还会再次炸响,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禁放后,可以大大减轻他们的工作负担,安全隐患也会少很多。
目前,市镇各级部门、村(社区)都在积极开展禁放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让禁放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严管、严治、严控、严查的社会氛围。市禁放办专门印制《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等禁放宣传资料30余万份,通过镇村(社区),组织楼道长、志愿者、网格员等力量,发放到群众手中,让群众及时了解禁放规定,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各单位面向服务管理对象,积极开展禁放宣传,并加强内部部署和宣传,确保干部职工不发生违规燃放行为;市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召集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他们提高禁放意识,不得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市环保、公安等主管部门也结合自身职能,组织开展社会面禁放宣传工作,为群众提供禁放咨询解答。
“如果遇到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劝阻、制止和举报。”市禁放办负责人表示,禁放工作已纳入全市网格化治理的重要内容和日常工作,自3月1日起,将组织开展禁放常态化网格巡查,一旦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公安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将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处罚记录依法依规纳入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据了解,全市现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零售店121家,禁放区域内及周边原有零售店30家。为更好地推进禁放工作,市应急管理局从源头上加强了烟花爆竹经营管控,去年,对禁放区域内及周边的30家即将到期的零售店不再延期许可;今年,还进一步调整了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今后,禁放区域内不再布点,溧城镇区域内也不再布点。同时,对于非法生产、储存、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加大依法查处和打击的力度。来源:溧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