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目湖镇南钱村委东村的,关于土地纠纷如下:东南钱的韩爱芬家,有一处自留地(约4分地样子)在张富才家门口,大约在04-05年其老娘协商带恳求的语气要求把该地让给她小儿子,我就口头答应其用于盖房子用,但是到2018年期间,一直未使用,并且该人(张富才)比较霸道且蛮横无理,所以我现在和他协商要求其归还该地,一直没有解决,大约在2019年3.15号样子,其私自用建筑垃圾覆盖其地,随即我质问未经我同意,不能强占我地时,他随即展开了辱骂和推送,我打电话报警,警察却说是不在其管辖内,之后找村委,村委确说自行协商。我说能协商,我还找你们干什么啊,试问我该找谁来解决此事,再者我们村的土地确权证为什么不发放到老百姓手里。恳求相关部门予以答复或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