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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生活]老马随笔:《敬畏法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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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04-08 16:26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 电信
老马随笔:《敬畏法律》 y <21~g=  
        据史料记载: ?t];GNU` l  
        西汉文帝时,张释之为廷尉,主管全国的司法工作。有一次,文帝出行时,有个人从马队前突然穿过,致使为文帝拉车的马受惊,文帝马上派骑兵将此人抓获,交廷尉处理。张释之了解情况后,上奏文帝认为此人有犯跸之过,按汉律当罚款处理。文帝听后大怒,张释之解释说:“当时若抓住此人,陛下使人杀掉他也就罢了。现在将此人交给我审理,我就得对他以法治罪。” W(UrG]J*l  
        唐德宗时,柳浑为宰相。有一次,有一位玉匠为德宗制作玉带,不小心弄坏了一个銙,玉匠就私自到市场上买了一个类似的补上。玉带作成交给德宗,德宗发现玉带上的一个玉銙与其他玉不同,对玉匠的欺骗行为很生气,下诏将玉匠交京兆府论罪处死。柳浑知道此事后,规劝德宗说:“陛下发现其作弊时,马上下令杀掉他也就罢了,若把此事交有关机关处理,就必须严格审查才行。从法律上讲,玉匠之罪当处以杖刑,不应处死,请陛下恩准按法律处理。”这样,玉匠才免于一死。张释之、柳浑的话无论是对犯人,还是对国家法律的实施,都是有利的。 #_OrS/H  
        读了以上两则史料,我们不得不对张释之和柳浑这两个古人敬而佩之,他们面对皇帝的圣旨,均能冒着逆鳞犯颜的风险而坚持依法办案,这种精神非常值得当下的大大小小法官学习! syLpnNx=  
        现在大家知道,司法腐败这个毒瘤,正在侵蚀着“神圣的法律”,一些法官见利忘法,或吃了原告吃被告,或“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人们常说“靠山吃山 ,靠水吃水”,现在的一些败类法官竟然“靠法吃法”了!还有更加可气可恨的事,一些有权有势的人,他们习惯于以权压法,以权代法,逼迫主持法官枉法裁判。另外,在权力的威慑面前,许多法官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便“见风使舵”,昧着良心作出裁判! E?P:!V=_  
        作为一名人民的法官,理应敬畏法律,把依法裁判作为唯一的原则,面对威权,应该比古代的张释之、柳浑做得更好!面对各种各样的利益诱惑,应该坚守德操,对得起党和人民给予的这身“法官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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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2024-04-08 16: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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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4-10 12:10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有良心,就能公正。 oT27BK26?h  
  • 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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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4-10 14:51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意思让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环卫大叔都知道近水楼台,垃圾桶里挑捡几块纸板箱,守着金山,你让他们独善其身?怎么想的哦! +'!v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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