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湖镇委、镇政府相关领导: 7$*X
我们是天目湖城市广场B地块广大业主,本地块自2022年10月成立业主委员会以来,该业委会多次违反社会团体相关规定,私设各种规定、变相要求业主交纳所谓1000元维权基金、重大事项不征得多数业主同意等违规情况,具体如下: #g/m^8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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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隔离费用。 j5[Y0)pV\
市政府防疫办征用天目湖维景大酒店的隔离费用年初已发放至业委会帐户。但业委会在发放过程中设限,并进行拖延。我们已按要求向业委会提供了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业主银行卡等全部材料,并进行了签字手印等,但到目前为止,包括我本人在内仍有17位业主费用(因未交所谓的1000元维权费)被业委会扣留,不予发放。该情况我们已向所在东陵社区及镇物管办等部门进行了反映,直到现在仍未解决。 $XI.`L *g
B地块很多业主为外地居民投资,如此操作给文明溧阳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M-Ek(K3SRf
目前,扣留资金已达3月有余,扣留政府防疫资金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请责令其立即发放,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违法责任。 ^IK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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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建立不同群,区别对待 fx-8mf3
作为业委会职责理应为广大业主服务,建立业主大群,各种事项在大群中通知,不辜负广大业主的信任。 Z2t\4|wr:
而其却反其道行之,私自通知交纳1000元维权费用的业主退出“业主大群”(致180名业主大群,现只剩59名),并私自成立所谓单独的“维权群”(不让未交纳维权费的户主加入)。对二个群进行区别对待,如不在业主大群发通知(或简单、滞后通知),只在维权群中发详细通知,从而给未交纳所谓维权费的业主造成障碍或设限。 f`)*bx
业委会的职责本理应维护好广大业主的利益,现在却在搞分类、搞小团体,并差异对待,各种设限,是一种严重的违规情况,请责任其立即改正。 BwkY;U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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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变相违规收取1000元所谓维权资金。 pMJm@f
业委会强制要求每位业主交纳1000元所谓维权资金,在部分业主的强烈反对下没得逞,其又采用变相收取。明面上对维权费用自愿交付,实际操作对不交纳费用的业主不提供服务,所有事项不在业委会大群中通知或简易通知或滞后通知,并成立所谓的“维权群”将交纳费用的户主单独拉入,并要求原业委会大群中已交纳费用的业主退出大群(致业主大群从180名群成员剩59名)。 |BUgsE
业委会理应负起业委会应尽的责任,为广大业主服务,一视同仁,广泛听取广大业主的意见和建议,而不应成为个别人的权力场,故请责令其立即恢复大群(将所有业主拉入大群),并尽到群内通知义务。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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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大事项不征得多数业主同意 U:z5`z!
对于重大事项不征得多数业主同意,而是由业委会几位成员私自决定,甚至出现非业主李俊华成为业委会主任并拥有签字权的可笑现象(后经业主质疑而更改业委会主任),严重违反社会团体的相关规定。 ]q~bi<E9W
综上,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尽快将政府的防疫资金发放到位。并加强对其监督,维护好广大业主的利益。 n@L@pgo%~
以上权益我们保留向省政府信访办上访的权利! (:I]v_qE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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