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市医保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印发《常州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督,共同守护老百姓“救命钱”。
p,#o<W 按照《细则》,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可以直接向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发生地或机构(人员)所在地医保部门举报,也可以向上级医保部门举报。
=?!wXOg_ 举报人反映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基本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长护险基金等医保基金行为并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由医保部门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低不少于200元。同时,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医保资金的,也参照《细则》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Bi@* 据悉,举报人要获得奖励还需符合相关条件,要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违规线索,并提供了有效证据;举报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保部门掌握;被举报行为已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并查证属实;举报人愿意得到举报奖励,并提供相关真实有效信息;其他依法依规应予以奖励的必备条件。
来源:常报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