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为响应政府开发建设,古县村被天目湖镇政府整体拆迁,安置于皇仑茗苑、古县新城两个安置小区,当时召开拆迁大会时天目湖镇政府领导明确承诺今后安置房交付如之前岗头新村、滨河花园等天目湖镇已拆迁安置小区一样交付收费标准,不收取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办证等其他额外费用!同时天目湖镇政府在征用古县自然村村基时扣除本村安置房建设所用土地面积(这相当于我们的安置房建设仍旧是我们自己的土地,政府没有出一分钱) 2020年政府行政区域调整,古县村安置小区划归古县街道,皇仑茗苑安置小区于2022年上半年竣工验收,2022年10月,天目湖镇政府、古县街道与古县部分村民代表见面,协商安置房交付事宜,古县街道工作人员于会上说明古县村拆迁户安置房交付需缴纳96元/平米的公共维修基金、0.8元/平方/月的物业费、车位租赁费、办证契税等,这招到与会村民代表的一致反对,村民要求天目湖镇政府兑现拆迁时的公开承诺,尽快交付安置房。与会天目湖镇、古县街道领导承诺会后研究讨论。但古县村民等了两个月却没有等来两个政府单位的反馈消息,于2023年1月初至天目湖镇政府讨要说法,也是没有下文。后古县村全体村民于2023年1月中旬至市政府上访,到时在市信访局接待室,天目湖镇分管建设副镇长明确答复天目湖镇政府将对照2018年拆迁时承诺,于2023年中旬前交房! 天目湖镇政府再次爽约,终于于2023年2月底组织选房,并于3月12日早上通知13日上午开始办理结算、交付钥匙,后于12日中午再次通知取消结算,具体安置房交付时间待定!试问古县村的安置房交房为何如此艰难?古县村民到底要等到何时才能拿到自己的安置房?政府为何出尔反尔,政府的公信力何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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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为何对之前公开承诺不兑现,起码的契约精神何在? <;phc~0+
希望天目湖镇政府、古县街道本着对之前历史负责的态度,对群众负责的态度来处理本次拆迁安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