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常报新媒体:购买我市自住住房,办理了纯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公积金缴存者,有重磅好消息,我市从9月5日重启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快来看看您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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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贷对象 w#[Ul9=?6
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已办理纯商业性住房贷款、现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公积金缴存者,其所购自住住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可申请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简称“商转公”贷款。 o~!4&
二、转贷方式 ^c{}G<U^
目前借款人办理商转公贷款采取先还后贷方式,即已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缴存者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中心同意后,缴存者以自筹资金还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并办理担保手续后,中心再发放商转公贷款。 O-B~~$g
三、转贷条件 O @f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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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转公贷款除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般规定外,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VTlq@<
1、申请人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未还清,无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逾期贷款记录。 j-|YE?AA
2、商转公贷款涉及的住房《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应已办妥,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GXB4&Q!C
3、办理商转公贷款需经中心审批同意,且原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清贷款方可办理。 R 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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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记录良好,能及时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且具备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能力。 BX$t |t;!m
5、商转公贷款的申请人须为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或商贷时的产权共有人。 Y W_E,A>h
6、商转公贷款仅限纯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转贷前或转贷后均不能为组合贷款。 <$Q\vCR
四、贷款额度 4S|! iOY
商转公贷款额度计算规则同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且额度不超过申请转贷时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剩余本金。 Ge$cV}
五、温馨提示 ;AKtbS;H
1、借款人先到中心办理商转公贷款申请手续,经中心审批同意后再按约定时间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 B[7|]"L@
商转公贷款一般不变更商贷银行,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G3&ES3L
(1)原商贷银行非中心合作银行的。 EB jiSQw
(2)灵活就业人员作为主借款人的,放款银行与公积金缴存银行须一致,且还贷账户与公积金缴存扣款账户须一致。 QxvxeK!Y
2、缴存者申请商转公贷款后,须在两个月内还清商业性住房贷款并去担保公司办妥担保手续,否则视为申请人主动撤销本次贷款申请。 u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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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有其它住房公积金问题,可拨打客服热线0519-12345、0519-1232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