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8年7月与王姓老板签署国外务工劳动合同,合同双方为本人和王姓老板挂靠的溧阳市神马机电有限公司。本人于18年12月底在国外工地高空坠落,导致额骨,鼻骨,眼眶,下巴,右手腕多处骨折。由于当地医疗条件有限,这些骨折在术后都未得到明显改善,留下了很大的后遗症,此中痛苦就不与他人言了。 =:;KYuTr
谁料回国以后,此王姓老板并未主动提出工伤赔偿一事,本人只好自行准备资料去社保局认定工伤,之后去常州做工伤鉴定,结果为9级。又因本人两年来再次动了两个后续的手术(鼻子与手腕,皆是工伤留下的),因此赔偿一事拖延至今。20年下半年,神马机电公司甚至状告社保局与本人,不认可社保局做的工伤认定一事,两次开庭神马机电均败诉。时至今日,离本人受伤已25个月有余,此王姓老板一直逃避赔偿责任,本人年纪尚小,经验不足,特来论坛向各位大神请教此事应当如何处理是好。 d'y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