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天刚过,大家肯定要拿东西出来晒。一楼的住户只能在门口晒,城管兄弟过来说,他们有个数字化中心的,在拍乱晾晒,让把晾衣架上的衣物收回去,不然他们也为难的。我特意去查了下,有没有相关条例不允许晒衣服的。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禁止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地的护栏,电线杆,绿篱,树木等处晾晒。这才叫乱晾晒吧?我买了晾衣架晒衣服,没有放在盲道,没有占用到道路上,请问乱在哪里了?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东西,是不是你们所谓数字化中心的领导嘴巴说说就行?另外,你们那些鬼鬼祟祟拍照片的所谓的监督员,她们有没有培训过相关法律法规?你们有检查,有考核,这些东西应该在不影响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的情况下进行吧?形式主义害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