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人间不值得”:
7''l\3mIn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并安排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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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一、天目湖是溧阳人民的大水缸,切实保护好天目湖水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更是天目湖镇森林和水资源保护中队的职责所在。
_f$8{&`k 二、2015年9月21日,溧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天目湖封湖禁渔的通告》,自此天目湖全湖范围实行全年封湖禁渔。2018年3月1日,《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正式实行。该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在保护区内依照相关规定执行禁渔区、禁渔期制度,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渔期、禁渔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丝网、卡钩、地笼、抛钩、钓钩以及电鱼、毒鱼、炸鱼等渔具渔法在湖区从事捕捞作业。对违反渔业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赔偿资源损失,处以罚款、没收渔具、渔获物、违法所得、吊销捕捞许可证等处罚。情况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2bxkZS] 三、当事人黄某已主动投案,目前案件正处理之中。
'EJ8)2 四、欢迎社会各届的广泛监督,对各类水资源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天目湖镇森林和水资源保护中队将进一步加强巡查频率,切实保护好天目湖的饮用水安全。举报电话:0519-87886793。
/*g3TbUs 感谢你对我镇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WyVFhAuU zu&5[XL (Da/$S. $8o(_8Q) \|nF55W [ ]kq{9b'; 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4日 a'f"Zdh%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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