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溧阳交警大队的警察同志们,你们好。7月10日中午11点00分-11点15分,我开车途径永平大道,城东大道,从溧阳市区到埭头镇,由于接到电话埭头家中有突发状况,当时我通过停车向沿路边执勤民警求助,拨打110电话求助,请求能派出警车帮我开路可以快速回到家。但是110告知警车出车需要时间,便嘱咐我开启双闪,在注意路口安全状态下冲红灯。并通知埭头派出所的民警到我家门口等我。并且电话里安慰我会上报交警大队,不会记录我的违法驾驶行为。我在得到110的许可之后多次闯红灯,不按指示路线通行等违章行为。
od}x7RI%m 我很感激110,120对于我的遭遇的尽心帮助。后事且不表。
GiZ'IDV 今天我查了一下违章,很惊讶,还是被记录了两次违章,不过多次冲红灯没有被记录。
yo.SPd="Vx 在此我想问一下交警大队的同志,是不是除了闯红灯之外,其他类型的违章不在“被原谅”的范围以内。
=_dd4`G&< Q*C4
q`
yy} 0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