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矿坑公园项目建设于2020年六月开始土地丈量和青苗归户工作,楼主家霸占集体土地7.9亩,种植榉树、杨树丶玉米等。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市政府文件执行,青苗费共计三万零陆佰元整,大部分群众提出青苗补偿费不能归个人所有,经过村委多次做工作,村民提出每亩青苗费组里提留一千元,作青新组的集体资金,和土地金一起分配到每户(土地租金和青苗费已经到村委账户)。今天下午在村委经过协商,楼主家不同意拿出一千元给集体。集体的土地需要有老百姓大家同意才行,村委无权拍板给出答复,所以村委和楼主约好明天下午到青新组找村民协商。不知道楼主写这个帖子是什么意思? Bnz}: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