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楼主安分的心跳于2019-11-01 21:32发表的 关于“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及相关农村问题 :
) .KA0- 最近全是范围内在推行“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不知道各位农村朋友有没有收到通知。有没有懂的朋友,请教几个问题。
J;& y?%{@5 1、村委(自然村)队长、会计以“入股后有钱分”为借口要求村民入股,很多老年人都签字,听说是一家户口簿只要有一人签字就是全家都入股了,有这个说法吗?这样签字是不是违背了知情权,有效吗?
g*$2qKm 2、自然村的队长,由上级村委任命而不是选举出来,这个合法吗?
12`u[O}\}- 3、股份制改革的意思是不是把村民的集体资产比如村里集体土地出租,拆迁宅基地赔偿款,包括其他村民共同财产、集体财产整合到一起,成立一个公司性质的经济体,然后可以对外经营或者租赁,转让之类的活动,所得的利益股民共享?如果这样有没有存在资金挪用的可能,如果经营的话自然会有亏损,这点在通知里似乎没有提到,也不曾告知村民,只说有钱分。
>axeUd+@i 4、村委在土地租赁时,比如一百亩田整体出租,其中有人不愿意或者不知情的情况,这种能不能全部租出去,还是少数服从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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