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13日下午3点钟左右我去燕山公园游玩,在燕山公园正大门被电子警察抓拍闯红灯了,真是有点迷糊的,我走的是最右侧车道,车道标识是直行和在右转,当时是红灯,我看到前车右转到人行道上然后直行到燕山公园停车场停车,当时没多想也跟着走了,今天收到违章处罚单了,就有点想不通了,这里既然能右转我右转到人行道上再到停车场就不行吗?反过来讲就是我错了,那我等绿灯再通行那也必须右转才能停车场,那上面指示灯是圆的啊!不是右转箭头啊,那这种情况只有在绿灯亮了的情况下才能右转,各位大神这种情况合理吗?我能申诉吗?这处标识是否合理,是否有误导作用呢?请大神门讨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