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上面的领导都弄弄清楚,弄弄明白再来做工作,一个失地保险搞得不明不白,第一次缴纳的确实是失地保险,涵盖了国家补贴在里面,对于长期未能缴纳社保的人员有益,这个是国家政策福利,至于所说的补齐12年那要看个人年龄,大部分年轻人其实都补不到12年。而第二次纯粹就是普通的灵活就业保险,不涵盖任何国家补贴福利,如果自己没有工作,自己去社保局缴纳一年全部在内也就一万多,但是你们不要打着失地保险补交,补三年满15年的口号,对于年纪大的确实是补齐三年,但是对于年轻的人就纯粹是多交三年保险而已,但是你打上了失地保险补交的名头,那么这个就有问题了,这个三年的不关乎失地!!!因为老百姓不享受国家补贴,是实实在在自己掏钱的,只是政府给了一个缴纳过往的机会,但是家里的老人不理解,就死认定这个是失地保险,怎么沟通都没有用,麻烦你们下次做工作的时候弄清楚了,交代明白了再去宣传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