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检察机关依法对溧阳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王芬(化名)贩卖毒品案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查,犯罪嫌疑人王芬以营利为目的多次贩卖毒品。2019年6月18日,王芬伙同阿辉(另案处理)驾车途径G25高速公路父子岭省界收费站时,公安民警当场从车内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bing毒)400余克。
通过进一步工作
专案组民警获知,王芬将于6月18日从广西购毒回溧阳。
当日,在掌握王芬的行踪后,专案组民警在G25高速公路父子岭省界收费站将正在运输毒品回溧的王芬与阿辉当场抓获,并从其车内查获bing毒400余克。
▲民警现场查获的毒品
到案后,王芬一直保持沉默,拒不交代其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行为,然而专案组早就为此制定了详细的取证计划,固定了其相关交易情况、运输情况等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证实了王芬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事实。最终,王芬被检察机关以“零口供”批准逮捕,至此,一条隐藏在广西至溧阳的跨省贩毒通道被警方斩断,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常州溧阳公安微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