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您好! 我叫邱军丽,女,江苏省溧阳市人,1996年参加高考,以公费生资格考入江苏省连云港财经学校税务专业,该校隶属江苏省财政厅,1998年成绩合格毕业。我出身农村,家境贫寒,当年高考成绩超过大专录取分数线,选择报考大中专,为的就是可以由国家分配工作来改变命运!98年毕业后我持江苏省人事厅签发“统分”的派遣证到溧阳市人事局报到,被告知须先由溧阳市财政局接收,而该局以各种理由拒收。曾多次找溧阳市政府,均无果。刚出校门的我,没有关系,没有背景,无奈之下选择了背井离乡的打工之路。十年寒窗,家徒四壁,二十余年来,非工非农的我,名副其实成了这个社会的弃儿,没有田地,没有工作,没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随着最近几年各政府官网及新闻媒体政策的公开,一些压了一、二十年的有关毕业分配红头文件也频频出现在网络上,各级政府部门如黑龙江、内蒙古、吉林、湖南等省,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文件安置九十年代未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在校期间我每月享有几十元的生活补助,中央信访司、国家人社部、发改委、教育部领导均称:我们入学依据的文件有效,毕业证和派遣证都是有效的,没有安排,是地方执行不到位!
Gi?/C&1T 政策依据: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第四十三条:按国家计划派遣的学生,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接收或退回学校。江苏省文件(苏政发〔1997〕6号)明确规定:中专毕业生由办学部门负责,原则上在本行业、本地区安排就业。诉求:1.安排财税系统内的工作岗位,至少事业编制 2.经济补偿 补发毕业至分配工作之日止的基本工资,以及各种社保、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人缴纳部分 3.确认从毕业至今的工龄 是当年不作为的政府剥夺了我参加工作的权利,没有把本该分配工作的我进行合理安置就业,恳请现任政府的领导秉着“新官理旧帐”的职责担当还我一个工作梦,还国家政府一个公信力和社会声誉! 附照毕业证原件、派遣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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