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漠视法律,伪造合同欺诈商铺涨租,盘剥生意原本极度萧条的老街个体户
8C]K36q *N>n5B2 \c}_!.xj" 多年来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一直致力于改善民生、民生事业的建设:譬如农村黑色道路铺设、免费公交车的运营、养老金发放、困难户补助金发放,危房特困户住房帮建、专业户的资金扶持、种田户的田亩补贴、百岁老人的年节慰问等等,哪一项不彰显我们政府的大度高尚和对于民生问题的重视。如今竟有某些个人打着市场经济的旗帜,不参考市场实际情况,为了一己蝇头小利,悖逆政府精神、漠视法律的存在,伪造政府物业办公室与外包物业的承包合同,欺诈胁迫集镇公有商铺涨租,不签涨租合同,便以不符现实的伪造合同为依据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商铺胁迫个体户就范。致使受网购冲击、撤乡并镇客源流走生意原本极度萧条的老街个体工商户,雪上加霜,怨声载道。严重抹黑了政府在我们这些基层民众心目中的光辉形象,此等合同欺诈的行径在公安部扫黑除恶告示贴满大街的形势下无惧畅行。值此冠状病毒肆虐、全国上下同仇敌忾之际,依然不忘敛财递出无理的诉状,继续蒙蔽社会、欺榨无助的基层民众。放肆地践踏并碾压了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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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4\Tdz %"-bG'Yc Ak3cE_*Y/ %O6r LNp{lC 关于《上兴镇直管公房服务承包合同》的真假辩证
g)$/'RB 1.合同上营业房使用面积不符合常规不合理。由合同得知:好苏嫂物业管理公司承包管理上兴镇直属公房营业房92间,建筑面积7665.64㎡,使用面积5952.11㎡。
9gq+,g>E_ 7665.64÷92=83㎡ 5952.11÷92=65㎡
$B%wK`J 以上数式得出:合同上营业房平均每间无论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数字都远远超出现实营业房的面积,一间面积相当于甚至大于两间现实营业房的面积,极度不符合建筑常规。(本人以往租赁合同上的营业房,上面是房管所办公室,下面是框架结构的标准商铺,两间最大使用面积是6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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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R@ 2.合同双方利益义务有失公平不合理。任何合同都是本着平等互利的基础来建立的。由合同得知:甲方对于乙方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义务,首先没有给乙方房租收缴规划,甲方只是硬性要求乙方每年必须上交政府房租,2019年55万元、2020年70万元、2021年95万元,以及其他一系列义务,乙方的盈利开销等等只字未提,乙方为甲方服务三年要自己负责各项开销,且要缴纳5万元保证金,最终的五万元奖金要得到好评才有,这样能说公平吗?多多益善、上不封顶可以任人无法无天不负责任的合同会是政府签订的吗?
/T_{k. 3.合同上营业房租金指标不切实际不合理。物业管理公司要盈利,两名员工开一辆面包车收缴房租,至少还要有财务管账,员工工资、车损油耗、电话费、营业房危旧破损修缮等等开销,所以每年收缴房租除了上交政府的还要加上物业管理公司的开销盈利最少20万元
5~D(jHY; (550000+200000)÷92=8152元
ebno:) (700000+200000)÷92=9782元
/2^"c+/'p (950000+200000)÷92=12500元
!Gob `# r 以上数式得出:合同上2019年平均每间营业房必须承担8152元房租,2020年平均每间营业房必须承担9782元房租,2021年平均每间营业房必须承担12500元房租。并且该合同已经在2019年实施了一年。而现实中只有上沛集镇菜场有4间营业房房租8000元,是2019年物业公司新涨的,一间营业房房租一万元是原来竞标的,除此之外三集镇其余营业房每间都在2500元至5000元之间,很少几乎没有超过5000元的。(原告诉状上本人两间营业房2019年按物业涨租须交5437元,也就是一间只须交2719元)。对比现实、合同上如此脱离现实的房租指标不可能是政府认可的,该合同也不可能是政府行为。
)5T82=[h< 另外通过走访不完全统计,汤桥集镇现有开门营业房13间,上沛集镇现有开门营业房64间,上兴集镇现有开门营业房楼上楼下各23间,不开门的没算就已经超过一百多间了,而合同上是92间。
fg$#ZCi 综上所述 ,纵观通篇合同所有数字信息虚假,跟据合同法第五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如此不符现实的任何一项都可得出该合同为伪造的合同不能成立,不能作为物业管理公司涨租的依据。
@$}Ct WC0z'N({W F>Pr`T?> OfG/7pw5%B _%g L P:D;w2'Q +YZ*>ki #[f]-c(! :eIi^K z[ Z8C~o)n9 l266ufO.u- 照片上这些材料,都是物业公司多次要求退房的通知以及法院多次送达的起诉状、作为起诉依据的物业承包合同、以往的租赁合同、调解书、传票。物业公司不参考市场实际情况,没有政府涨租公告出示,不听个体工商户的辩解,不按合同法操作,只是一味威胁要走司法程序,2019年9月19日本人被传上兴司法调解办公室,调解根本不遵循法律只是坚持物业的自定章程。2019年10月22日又被传人民法院听审,物业方竟然缺席,法院按自动撤诉裁定。12月24日被传人民法院调解,本人郑重声明只认可庭审。2020年2月21日再次被传人民法院速裁庭听审,政府抗疫被迫延期。2020年4月9日被传溧阳市人民法院开庭。我只是一个在上沛镇西关路老街开了三十几年小百货店的小生意个体户,以前农贸市场在这条老街生意兴隆,大部分店家都请有帮工,房管所最多以每间门面涨20元,且有政府涨租公告出示 。自从农贸市场搬走之后政府就再也没有涨过租金,现如今因网购冲击、撤乡并镇客源流走造成这条老街24小时无客流,无上下市,还在坚持的个体店里只剩一人留守,其余不得不出外打工增加收入,事实上在这里开店已经挣不到打工工资了,像我这小百货生意经常一天连房租都做不够。市场经济体制下,赚钱快,盈利高的繁荣街市,商铺涨租理所当然,这里是被市场抛弃的老街,生意极度萧条,政府的商铺应该体恤实情与以减租,物业公司没有政府涨租公告出示,又凭什么依据来涨租?不符现实的承包合同吗?而且是逐年递增的大跨度涨租合同。(第一年55万、第二年70万、第三年95万),对比2018年每间营业房是以百分之四百、百分之五百提增,对于我们这些老街商铺、生意极度萧条时期这是要吸血的狼心啊。真是讽刺得可以、滑天下之大稽,犯法的可以纷纷频频状告不违法的。且有这种不负法律责任的律师,罔顾律师法的约束,多次将这一假的承包合同作为起诉依据递交法院,使得我们这些基层民众多人多次收到法院传票,身心无辜受到迫害。法制社会,我们一直致力改善民生的政府,公正严明的政法机关,相信不会任由这些投机份子继续猖狂的。肆虐的冠状病毒终有被消灭的一天。雨过天晴、阳光明媚的春天,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回到我们和平和谐的社会。我们这些未被泯灭良知的基层民众,在武汉有难以及国家有困难的档口,愿意捐出被无良物业欺诈抬涨的房租,我们是有困难,但是国家有困难我们必须有义务承担,同时我们也希望看到政府和政法机关对与这些漠视法律、伪造合同欺诈民众的不良作风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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