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安28日通报了一起一家四人通过涉疫虚假证明获准离开湖北省鄂州市并自驾回到珠海市的案件。通报称,2月22日,珠海市某装饰设计公司老板戴某顺(男,45岁,珠海市户籍、籍贯湖北),为非公司员工的湖北同乡戴某梅(女,44岁)一家四人开具急需回珠海工作岗位的虚假召回证明。戴某梅及家人凭借这张假证明到湖北省鄂州市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离开湖北并得到批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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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戴某梅等四人自驾车回到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被小区保安发现并及时上报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目前,戴某梅一家均在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n=~21"1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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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称,戴某顺和戴某梅不顾国务院关于湖北省严控人员输出的决定,利用虚假证明骗取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出城批准,给沿途地区及珠海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很大风险。警方在调查取证后,依法对两人予以处罚。戴某顺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戴某梅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