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溧阳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溧阳市城区公共停车秩序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原文内容如下: LR3>_t
ywA7hm
aev(CY,z
溧城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U,m
1
@ ?bY,
为加强我市城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和优化交 通环境,引导公众合理利用公共停车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江苏省机动 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市政府 《关于加强城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的通知》(溧政发〔2016〕46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ba1::18
|qpFR)l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大城区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力度,有序推进我市公共 停车管理工作,逐步提高公共停车资源的使用效率,切实解决城 区“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实现对我市车辆停放的规范化长 效管理,有效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TNGiUzG
?nZe.z-%6
二、组织领导 成立溧阳市公共停车管理领导小组,由 市政府市长任组长,有关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发改 委、市场监管局、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 文明办、溧城镇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组建市停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停车办”),设在市 公安局,负责研究停车管理政策,指导和规范停车行业行为。 gnw">H
gi$ 'x^]#
三、停车管理范围 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实 行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具体包括: #x \YA#~
2x~Pq_?y
(一)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 M,<UnAVP-
a
I1tG
(二)机场、车站、码头、公园、城市广场、市民中心等配 套建设的停车设施; 0bteI*L
ZtY?X- 4_
(三)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配建的停 车设施; ~Gl5O`w(
FT!X r
(四)依法施划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cKxd
8y;gs1d;A
(五)其他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 rA}mp]
k+~2
vmS
四、停车管理运营 停车管理工作兼顾经营性和公益性平衡,维护公共利益。根 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和《溧阳市人民政府 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的要求,成立我市停车收费管理运营机构, 工作业务接受市停车办管理。 (,b\"Q
p!K^Q3kO
五、停车管理实施区域和时间 9U Hh#
*bUOd'vh
(一)区域划分 0bOT&Z^
ua,!kyS
1.一级区域(老城核心区)。以码头街、新华街、交通街、 南大街、平陵中路、煤建路合围的区域,以及其他停车供需矛盾 较大的区域。 #44}Snz
QwL*A `@
2.二级区域(中心城区)。以城东大道、燕城大道、奥体 大道、正昌路等道路合围的区域(不含一级区域)。 25<qo{
$GYy[8{:V
(二)实施时间 Nw1Bn~yx<R
3AAciMq}
1.2019年完成对一级区域内码头街、小码头街、新华街、 交通街、平陵街、城中路、西平路、朝阳路、创新路、西后街等 18条道路约600个停车泊位(含人行道板)和人民电影院广场停 车场、大众电影院北侧停车场、江南春停车场等约400个停车泊 位的停车管理工作。 2 a*+mw
*E
+VcU
2.2020年完成对二级区域内南大街、和平北路、燕园路、 建设路、钱家路、体育路等道路约1700个停车泊位(含人行道板) 和老体育场、文化公园等停车场约800个停车泊位的停车管理工 作,以及政府近年来新建的公共停车场(含大型汽车停车场)。 eOx8D|^W
lv+:
`
uZ'(fnZ$
六、停车收费管理具体模式 wQa,ol_p
e$E>6Ngsr
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按照“中心 城区高于外围区、繁华商业区高于其他地区、路内高于路外、白 天高于夜间”的收费原则,分区域、分批次对我市公共停车场和 道路停车泊位实施停车收费管理。充分应用现代智能科技、网络互联技术,综合利用城市收费 管理平台和前端手持POS机,形成集收费、取证、监管等功能于 一体的停车收费模式,并以网络支付为主,逐步淘汰人工现金收 取,逐步实现智能管理全覆盖。积极鼓励小区、商业配建、单位 个人自建等形式停车场纳入平台管理。 jwSPLq%
,.0B
0Y-X
(一)停车计费时间 D;[%*q*
/4|_A {m{m
道路停车泊位计费时间为每日8:30至17:30,其他公共停车场 全天候按时或按次计费。
\UZ7_\
@76I8r5l
(二)收费标准及使用 ^fmuBe}d{
$i1:--~2\
收费标准:由市发改委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免费车类: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 工程抢险车、市政服务车、军车等特种车辆。资金使用:所收取的停车费用于停车设施建设、经营、管理、维护等项目支出。 Z+=-)&L
I@TH^8(
(三)停车收费方式 N1"p ;czK
Wl}J=
车辆驾驶人、车主现场支付停车费或者离场后规定时间内支 付停车费。因生产生活、经营业务确需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另行制定停车收费规定。 4'Ya-xx
taMcm}*T1
(四)车辆停放规定 D[)_
f
N:~4>p44[
道路停车泊位(含道板)限小型以下客车和轻型以下货车停 放。其他公共停车场(点)根据实际泊位设置停放各类车辆。停 车场(停车泊位)管理人员应指挥停车人按照划定的车位依次顺 向有序停放车辆,严格按照标准收取车辆停车费,所收费用不包 含车辆保管费。 '*^9'=
+.z
X
?}
(五)收费工作管理 q*kLi~Oe
X"7x_yOZ
由市停车管理运营公司负责收费队伍的管理,按规定逐步吸 收转录现有停车收费工作人员,配置停车管理硬件设施和工作装 备,建设管理平台,建章立制,规范化运行各项收费管理工作。 @!^Y_q
b1QH
ZY\g{
七、部门职责分工 &P"1 3]^@
9Ais)Wy%p
(一)市公安局:负责设置并管理车行道停车泊位,参与停 车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道路违法停车查处工作。依法处置拒不执行停车管理规定、阻碍和影响正常停车管理工作 的违法行为。 2sp4Mm
-)xl?IB%
(二)市发改委:负责编制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 法,明确停车收费标准,做好停车收费政策宣教服务工作。 (p]S
m#4h5_N
(三)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市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的监督 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2*a9mi
./^8L(
(四)市工信局:负责将停车管理工作纳入智慧城市建设框 架体系,分析研判停车大数据,指导停车管理工作。建立公众停 — 6 — 车监管平台,将逃(欠)费车辆不良行为纳入个人征信体系,并 依法定期公布。 8dCRS
U
NE4]i
(五)市财政局:负责对机动车停放收费资金收入和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 #^(Yw|/K
G ]uz$V6!
(六)市住建局:负责编制我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 定,负责对公共停车场的建设,积极开发立体和地下停车设施, 提高土地利用率。 |;&I$'i
K(HrwH`a{
(七)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城市停车设施布局规划,研 究修订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根据城市规划布局做好公共 停车场规划选址工作,协调公共停车泊位配建。 p_)ttcpi1
)0g!lCfb
(八)市城管局:负责公共停车场、人行道板、公共广场停 车泊位设置和管理,做好各项设施的维护工作。 `gyke2n
y=Z[_L!xr
(九)市文明办:负责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开展宣传,争取 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WOm[]Q4
+\?+cXSc
(十)溧城镇:积极配合和协调做好本辖区车辆停放管理工 作;做好本辖区停放服务收费管理中各项矛盾的化解工作。 mq(-L
c6AwO?x/
八、工作要求 fzOh3FO+
W|"bV 6d3
(一)提高思想认识。 uGHM ]"!)
v=Q!i
oE7
各有关单位要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方便市民出行、促进文明城市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停车管 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溧阳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 署,根据当前实际情况,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2p
4iir
Z?V vFEt%
(二)强化责任意识。 <PM.4B@
VLJ]OW8cO
实施城区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精心组织、各负其责,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职、敢于担当,配合单 位要密切协作、服从大局。 fxmY,{{
~z")';I|
(三)抓好督促检查。 3Tp8t6*nL
a*iKpr- :
市停车办要加强对我市城区机动车停 车收费管理工作的检查、督促,并适时予以通报。对落实不力的 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 @!}/$[hu1
A.h0 H]*Ma
(四)坚持文明管理。 \v$zU
{Ppb ;
要通过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引导广大 市民理解、支持和参与此项工作,切实形成“有序停车、有偿停 车、违法严管”的良好舆论氛围。工作中要规范执法行为,坚持 依法行政、文明管理,切实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7U^{xDg.b
N(3Bzd)
来源:溧阳市人民政府 oOaLD{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