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的车子遇到过类似情况,地点在景宏花园西南路口,事主是中老年妇女,三轮车,还没走斑马线,我们的车子跟着前车正常行驶,驾驶员发现左侧三轮车立即右转方向避让,但还是发生的擦碰,人轻微伤。我陪同驾驶员到郊区中队处理事故,调看了录像(对方先到,明显已打招呼)。警察判定:对方有优先通行权,我方驾驶员疏于观察。明摆着让我方承担责任。
*@C]\) 很无奈啊,我们认为我方车子正常行驶,被横向串出的三轮车擦碰,且驾驶员也立即做出避让动作,没过错啊。一申辩交警就不耐烦了。其实一起小事故,最终我们让步了。
H)Kt!v8 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数月后,她居然拿着6千多元的白条(大概是外敷药)要求报销,保险拒绝了。联系我们单位,拒付。老板一生气想申请复议,但过了时效期。
':[:12y[ 后来但凡单位开车的说到违章时,常常把“你疏于观察!”一语盖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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