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溧阳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2019年6月4日,城南派出所接群众报警,锦汇广场一店铺门口有两只散养狗追逐路人,体型较大,引起路人恐慌。
为防止恶犬伤人,民警立即会同捕犬队到场进行捕捉。就在捕犬过程中,某商铺狗主人张某、胡某夫妇二人出现上前阻拦,声称两只中型狗是自己饲养在店内的宠物,只是刚放出来。
现场民警对该夫妇二人告知宠物狗在公共场所需佩戴狗绳并拴住,主人要履行看管约束责任。而该夫妇二人不仅不听劝告,妻子胡某还在现场对民警及捕犬队队员使用侮辱性语言进行辱骂,民警将二人传唤到所进行调查。后胡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处罚,考虑其孕妇身份,民警给予200元罚款,希望其记住这个教训!
目前两条犬已被该夫妇家人接回家中圈养。
经调查,2017年至今,张某曾因散养中型狗在其店铺门口,被附近群众多次举报,民警及捕犬队队员之前亦多次告知其饲养犬只的相关规定,但张某夫妇二人一直置若罔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