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坛友好,由于我村山林被政府征用(已动工),由于意见不能统一,分配会议开了很多次都无法处理,前几天村委又通知说21号继续召开分配会议,可是像我们在外打工的人怎么可能老是回去,我真诚的想听听坛友们的意见,我村分田到户的时候山林也全部分到户了,现在有一部份人说要按照现有户口来分配,大部份人是要按照原分田到户来分配,我个人觉得按照现有户口分配不合理,现有户口皇粮国税很多人都不知道,那有什么资格来分原来分田到户的山林征用款,那不是等于-到人口袋里抢钱吗?但公摊面积有权分配,坛友们是不是这个道理呀,我会把坛友们的高见给他们参考(不喜忽喷),谢谢 u`E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