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省生态环境厅出台的《江苏省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若干规定(试行)》吗?明确提出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要奖励,更要保护!
FPFYH?;$ kO>{<$ 5月24日,省生态环境厅举办全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集中颁奖活动。
*N+aZV}`Z 'a[|}nJ3 c324@o^V [|Pe'?zkf 通过开展集中颁奖活动,表彰对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有重要贡献的举报人,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支持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奖励一批,带动一片,鼓励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中来,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打一场污染防治攻坚的人民战争,为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做出更大贡献。
W,J,h6{F k.Nu(j"z V1U[p3J-S 怎么评选出这些人呢?
p&27|1pZm 评选标准:2018年以来省级信访投诉中,环境违法行为危害较大、举报问题经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属实,并作出行政处罚或移送公安机关的信访件举报人,包括省厅直接查办及交办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查处的信访举报,原则上为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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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BC[d={_- 奖励人数及方式:奖励人数15名,集中授予荣誉证书,其中重要贡献奖2名,评选标准为举报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提供重要证据或者对案件办理有重要贡献,颁发奖金10000元;贡献奖13名,选标准为举报危害较大的环境违法行为,颁发奖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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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hYAj 举报人: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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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whn=y#]* 举报内容:有一辆装载有毒液体的汽车在某花木市场附近倾倒了有毒液体,附近居民闻到挥发的液体后感到头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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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情况:
Kn\(Xd.>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废水倾倒点现场化工味明显。2018年2月5日上午,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前往公安局调取了视频监控,初步锁定了违法倾倒废水的嫌疑人。2018年2月10日下午,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对嫌疑人从事化工生产的场所进行了检查。经询问,嫌疑人交待了违法倾倒化工废水的时间、地点及其它相关情况,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单位剩余的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厂留有的化工废水PH小于2.0,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认定该废水为危险废物,案件符合移送条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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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认为,两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且系共同犯罪,犯罪后果严重,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法庭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
rl7Y=*Dv ]vFmY 同时,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对两名被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他们消除危险、依法处置剩余化工原料、场区遗留的化工废液以及设备等,严防造成生态环境再次污染;并对生态环境损害承担恢复原状并赔偿应急处置费用的责任。如果无法恢复原状,则连带赔偿生态环境修复等费用15万多元,并就污染环境行为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G&g+9c& (案例中人物均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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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据悉,各地将参照省生态环境厅本次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奖励活动,不断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形成环境保护人人参与、违法行为积极举报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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